随着建材产业科技创新工作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建材企业掌握了世界领先的核心技术。加之党中央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有更多的建材企业产品融入到国防军工行业。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建材行业企业的保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5月是我国的保密月,我们刊发《建材产业也是保密工作重地》,希望对推进行业企业保密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事关最高利益的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保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深刻论述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分析现阶段保密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明确提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治理方略。
保密工作贯穿在各行各业,尤其在正处于转型升级,不断探索新材料领域的建材行业,商业保密、技术保密、知识产权保密等一系列保密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企业须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两安全
国家秘密产生并存在于构成国家安全体系的各个领域、各个要素、各个层面,融合在事关国家安全的各项业务之中。企业秘密是商业机密的一种,也是现在企业最高管理机密,企业秘密对企业而言,是生命,也是生产力。
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是国家和企业的重要战略资源,与国家、企业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和企业的持久发展和最高利益,是顺利推进国家战略决策和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保障。
尤其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在国企改革的深入发展进程中,涉及到企业发展的各项信息内容逐渐增多,这也让企业的保密工作实施难度大大增加,一旦出现商业机密泄露会直接给国有企业以及国家发展带来巨大损失。因此,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两安全是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变化以及推动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建材行业的国有领军企业甚至还担负着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的军工产品的材料研发重任,在此过程中,以碳纤维为代表的部分与军工项目相关新材料的核心技术更要得到较高级别的保密。
以中国建材集团为例,“十二五”以来,其所属中国建材总院系统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开展军民两用协同创新,狠抓军品研发质量管理,取得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在支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军工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军工科研项目保密工作特点,总院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大投入,精心部署,加大保密硬件设施升级改造力度,同时细化涉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保密范围和要求,强化层级责任和管理,彻底杜绝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其实,并非所有的国有企业都有完整的保密体系,也有部分国企保密意识不强,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保密工作缺乏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重业务轻保密;二是保密知识匮乏;三是保密管理不到位;四是保密制度执行不严。
针对这些情况,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保密委员会主任段向东认为,国有企业要主动适应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和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需要。着力加强领导,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放在党政工作的大局中去研究、去部署、去检查、去落实;另外要开展目标引领,深入开展保密工作对标管理,还要创新保密工作模式,做到保密工作的精细化、服务化、制度化。
提高对核心技术的保密意识
据某权威机构分析,约有24%的泄密事件来自于制造业,尤其在当下大数据支撑的背景下,信息泄密屡见不鲜。众所周知,目前很多国内传统制造业企业正在进行转型升级,转型前大多企业主要依靠规模经济和廉价劳动力来赚取利润,转型后则依靠设计图纸、自主研发的产品等核心智慧资产成为提升利润率的有利武器。
目前以及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我国建材行业也在经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建材行业也不仅仅是水泥、玻璃、陶瓷等传统建材产品进行转型,更多的是研发绿色建材进行整个行业的绿色转型。目前,我国绿色建材生产商以民营企业为主,尤其对于一些中小民企来说,保密机制并不完善,他们最担心不是自主创新的高成本,而是对智力资产保护不力,造成信息泄露,最终导致优势丧失。
以家具行业为例,记者了解到,目前该行业的新品开发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主开发,另一种为外包委托开发。每个企业的新品从点状的概念到批量上市推广,涉及到的组织或个人非常多,外部包括产品设计公司、策划公司、画册制作公司、空间设计公司、第三品牌包装公司、宣传推广公司等;内部包括:设计部、品牌部、生产部、市场部、销售部等,内外部在对企业保密类信息及对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基本没有书面的约定,大多靠行业公共信誉及口头允诺,没有建立闭环的保障约束机制,这也就造成了在每一个层面都有可能会出现泄密的情况。
因此,为了促进行业健康可续的发展,作为制造企业,应当坚持原创,并在企业内部制定配套的保密责任制度,对外完善合同手续等。作为行业从业者,信守承诺,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发扬契约精神。作为配套服务商,坚决按合同办事,为各家具企业构建第一层防火墙。作为行业协会,可以定期举行沙龙、培训、交流,协助各厂家走上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特别是中小企业,不再靠仿款求生存,同时对仿制拥有国家专利或知识产权产品的企业,还可以在行业平台上公布,以儆效尤。
依法治密做好保密工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作为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实施条例与《保密法》一起,组成了我国保密法规制度的主干内容。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据,以保密法为核心,以保密法规规章、国家保密标准、相关司法解释等为内容的保密法律法规体系,这些都为实施依法治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依法治密,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要求,也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保障。
保密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依法治密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本遵循。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根据《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定密,严格依法管密,不断健全保密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保密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筑牢信息化条件下党和国家秘密安全防线。
今年两会上,关于保密工作的开展,部分代表委员们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看来,我国已初步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度,但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相比,商业秘密尚未单独立法,而是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刑法》等若干条文及司法解释中,在有关概念、原则上缺少协调统一,增加了适用难度。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则建议,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范围、保密的时间限制及保密责任;设立商业秘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除明确的补偿外,还需向受害人支付3-5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将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由50万元的直接损失,调整为10万元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红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指导意见。同时,考虑到商业秘密较高的保密成本,有关部门可考虑推出激励企业进行研发和创新的政策法规,例如税收折减等,弥补区域知识溢出导致的研发动力不足。
此外,树立保密法律权威必须加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保密意识。目前一些群众保密思想麻痹、敌情观念不强、保密意识淡薄的现象依然存在,保密意识还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形成行为习惯。所以要通过宣传保密法律法规,特别是保密法在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方面的规定,普及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技能。
总之,保密工作是国家、企业、社会团体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保密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国家利益或者企业的利益。因此,要时刻要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意识,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牢记保密责任,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时期下的保密工作,就能把保密工作做好,确保保密信息不泄露,保证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为国家和企业的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